酒壶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酒壶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泸州党员干部不得在未审批的殡仪场所治丧《新闻》

发布时间:2020-08-28 19:08:00 阅读: 来源:酒壶厂家

近日,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和超标准建墓立碑。党员干部不得在未按规定审批的殡仪场所治丧;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严禁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

全市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实施殡葬改革。党员、干部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树葬、花葬、骨灰存放、骨灰撒散等节地葬法。同时,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应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我市将做好党员、干部治丧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办理群众关于党员、干部违规治丧的信访举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我市将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改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实行生态安葬奖补等激励措施,开展生态节地葬法,逐步降低占地安葬比例。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记者 周菁

长城

六宝典安卓版

迷室3

口袋联盟破解版无限钻石